根據《專利法》的規定,申請外國專利可以根據我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提出專利國際申請,專利局依照我國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、我國專利法和國務院的有關規定處理國際專利申請。可以通過下列兩種途徑辦理:1、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申請,然后在1年內要求優先權到國外申請。2、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直接通過PCT申請。